以色列2009年6月2日發(fā)布了G/TBT/N/ISR/314號通報,標題為:玩具安全性:機械和物理性質。該通報第1次修訂強制標準SI562第1部分。對上市的承載兒童的電動玩具增加了新要求:控制玩具速度的裝置是必須的,以防止因加速而翻倒。修訂標準要求在銷售玩具時該裝置應當在鎖定位置。修訂還要求關于由成人去除鎖定的特別警示和說明。修訂增加了所采納歐洲標準EN 71-1:2005中不具備的特性。
擬批準日期:待定。擬生效日期:在官方公報的政府公告部分發(fā)布后60天。提意見截止日期:自通報之日起60天。